篮球有没有违体?
打篮球的都知道,篮球规则中是没有“违体”这一说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场上就不可以做出犯规动作了 在场上的判罚遵循的是原则是:合理冲撞+侵害性 这实际上是对身体对抗的约束 当身体接触发生的时候,我们首先需要判断的就是接触是否为合理的冲撞,因为合理的冲撞是不违体的 但是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合理的冲撞呢?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我们需要了解人体工程学以及篮球规则中的关于攻守转换的一些规定。 简单来说就是:在无球状态下发生的合理冲撞是不违体的,在传接球瞬间发生的合理冲撞也是不违体的(这里讨论的都是正常的冲撞,不考虑恶意伤人)
比如这次防守中,张宁有一个抬腿的动作,但是他的这个抬腿是在抢篮板的过程中,并且是由于起跳所导致的,所以这是一个合理的冲撞,不存在违体犯规 再来看看这不合规矩的“打手” 这是明显不符合体育精神的犯规,但为什么还要强调这一点呢?因为在竞技比赛中这种情况是很难界定的。因为运动员的身体是柔软的且存在移动的可能性。这时候就需要裁判凭借经验来判断哪一方具有主观恶意。这势必会造成对主观恶意的判断失误而导致误判。为了避免这种失误,我们就需要让运动员们做好该做的准备,避免那些不该做的不安全动作。
当一名队员故意用粗野动作使对方在身体、心理或感情上受到伤害,将被判违反体育道德。被判夺权犯规的队员应离开比赛场地和休息室。如再次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导致被判罚出场。
注:如判罚对方球队两次罚球时,应由场上的对方非罚球队员执行罚球。
如判对方掷界外球时,由对方非罚球队员执行,在记录台正对方就近地点执行,判给正在比赛场上的对方球队。
2010年篮球违体犯规规则修改:
为遏制技术犯规的增多,将对多次违体犯规的处罚进行修改。凡累计两次违体犯规者将被判罚取消比赛资格,此次数不带入下一场比赛。即每场技术犯规记录从0开始。
篮球违体的解释
对持球队员犯规和对无球队员犯规
在一次进攻中,一方球员在前场对持球对方球员犯规,应判一次进攻犯规。而在本方前场,对无球对方队员犯规,也应该判一次进攻犯规。在后场,对无球方犯规,应判一次后场犯规。
对无球方犯规,并且该犯规应判2次罚球时,应由场上任何未被盖帽、扣篮或空中补篮的对方队员执行。
对非控球队员犯规
替换一次非控球犯规,如果一次犯规是发生在该队控制了球以后并且该队没有在进攻中第一次或最后一次或仅有一次投篮出手动作,而且该队还没有在后场使球进入前场时,应替换一次非控球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