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条款球员有拒绝选择吗?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与运动员、教练员奖金发放规定》:
职业俱乐部与国内运动员、教练员在签订工作合同或经纪代理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如果俱乐部未按照本规定执行,俱乐部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包括支付欠款利息(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以及因拖欠款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对于严重触犯本规定的俱乐部有权做出禁止注册新运动员和教练员、扣减积分甚至降级的处罚。
在实际处理中,要看双方所签的合同条款如何约定,根据合同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进行处理。一般情况,如俱乐部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将处于不利地位,承担继续履行及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而球员如果以不履行合同中“回购条款”构成违约的,也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