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体育节是多久?
中国现代体育源于民国时期,当时社会动荡、战乱不息。1924年,民国大学颁布了我国近代第一部较完整的体育法——《大学体育规则》;1936年和1943年,国民党政府分别设立了“国家总动员会议”和“资源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发展体育运动。
此后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对国民体质健康十分重视。1953年,新中国首次发布《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了企业职工参加体育锻炼的时间属于工作时间的范畴;195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明确了职工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个小时,并对休息日与假期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第一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劳动者休息权利作出明确而全面的规定;1975年和1977年国家体委先后颁布了《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条例》和《运动员训练比赛成绩与工资津贴关系试行办法》,开始有计划地培养和输送体育人才。这些法规的推行使我国的体育事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我国体育领域出现了一批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法规。
1986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试行)》,这也是我国在体育领域制定的第一部法律;1995年,国家体育总局制定了《关于培育和发展体育市场的若干规定》,正式建立了我国的体育市场监管制度;2007年,国务院发布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2011—2015年)》,从国家战略高度阐述了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重要意义,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保障;201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纳入预算,实行财政监督,为建立科学高效的社保基金监管体系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