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发明篮球?
1892年,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年轻人在自己的农场里建起了第一座篮球架。这个人就是詹姆斯·奈史密斯,现代篮球的创始人。 当时,美国正在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移民北美大陆。这些来自欧洲的移民将欧洲的各种运动带到美国,同时,他们也将各种种族和文化融合在一起。
足球在美国非常流行,但场地需求大、风险高,导致很多美国人无法参与这项运动。于是,奈史密斯就在研究一种适合大部分人的体育运动,最后他发现英国式的踢毽子游戏很适合作为竞技运动来推广,并进行了改进——将两个半场改成一个全场,把各位置人数改为5人,并确定了每条线距篮筐的距离。随后,他制定了13条比赛规则,成立了全国篮球协会(NBA的前身)。 NBA创立时拥有17支球队,包括我们现在熟悉的公牛、湖人等队。但到1946年时,NBA只有8支球队了,因为战后美国经济回暖,人们收入增加,有更多的钱去从事休闲娱乐活动了。这时,人们开始关注此前不太热门的体育项目,而篮球在多项运动中进入大众视野,并逐渐成为最受人们欢迎的运动之一。 今天,我们看到的现代篮球比赛的许多规定都来自于奈史密斯的设定:如三分线、进攻时间、犯规次数等等。如果没有他的创新和坚持,也许我们今天观看的篮球比赛会是另外一番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