篮球中的猩猩什么意思?
这个梗来源于NBA球星,芝加哥公牛队的内线球员丹尼斯·罗德曼(Dennis Rodman)的外号“The Rod”. 当时Rodman刚进入公牛队和公牛一起打进1996年和1997年的NBA总冠军,由于他具有极强的篮板球能力和防守能力,而且每次上场都拼命地奔跑、卡位、抢断、盖帽,以至于每次打完比赛都是一身伤病,满身的血污。所以有人叫他“the blood”或“the man with all the injuries”(这个受伤无数的人),但是这样叫起来比较累赘,后来就直接叫“the injury”了。而中文翻译过来的“伤仲永”也是这个典故。
有一次采访他的记者问他为什么这么拼命,他说“When I'm out there on that floor,it hurts so much,you know you have to fight through it and just play as hard as you can”“当我在场上时,非常痛苦,你得咬牙坚持,拼尽全力。” 于是,这个充满热血与激情的NBA传奇球星,就被称作“Injury”/“The Injury”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