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算不算传统体育?
从历史传承的角度来说,风筝算得上中国传统体育项目之一。 中国古代就有关于风筝的记载: 南北朝《荆楚岁时记》中载:“二月二日,士民并踏春。……或作小木架,上以丝绳系之,谓之‘风筝’;” 唐朝韩翃《寒食》诗云:“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这里所谓的“风筝”和“飞花”其实就是指古代的“纸鸢”和 “踏青”。宋朝吴自牧《梦粱录·卷三·风薰池苑》中说:“春分后,渐次清明。……细马娇莺,成群戏逐,至禁垣内,迎祥纳福者,不胜纪极。……” 这里的“细马娇莺”显然是指放风筝的儿童。宋朝周密《武林旧事·卷三·春日》中也写道:“春盛,士女游嬉。……儿童吹笛弄柳,剪彩做灯,放风筝,甚可为乐。”可见风筝在古代是被人们所喜闻乐见的运动。 但是到了明代,风筝却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明人刘侗、徐渭在《帝京景物略》中指出:“(二月)十七日出正阳门(北京南大门),微雨。……至夕,风雨大作,灯烬飘零。……十八日,晴。辰后,风止天清,日光丽烈。……十九日,昼长,暄,曝书晒画,作字下棋,听曲吞酒。是日为中元节。”……“是晚,月色如银,空碧悠悠,风拂尘襟,露零翠袂。……是夜候中元。” 在这里古人把正月十五元宵节到清明节这段时间称作“春季”而中元节正是每年夏季的开始因此刘侗、徐渭所说的“冬季”其实只是农历五月。可见从明朝开始人们已经把春节当作了一年之首,而在腊月二十四祭灶之后整个春节前又有了“数九”的习俗。
总之,从明朝开始中国的传统文化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明清时期中国出现了文弱病态的审美倾向文学作品中“美人”的形象往往是“纤纤月眉”、“盈盈星眼”、“樱唇桃颊”、“丁香嫩舌”(请参见成书于万历二十九年即1601年的小说《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五回)。这样的审美倾向自然也影响了人们对风筝的看法:它既不再代表着青春与活力也不再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而仅剩下一种单纯的宗教意义——那就是祈祷丰收和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