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获得几分后换? 1、发球时,不论你发什么样的球,只要没直接接死,那就算对方得分; 2、接球时有几种情况: a) 接球时,只要球没有直接着地(即球是悬浮在空中),不管你是不是故意的,你都触犯了规则!所以这算对方的分; b) 如果你接球时,球刚落地,且你没有故意延误时间,那就是你的分; c) 如果你接球时,球已经落地,而且你也来不及把球打回去,只能把球捧起来,那么这也是你的分。
3、所谓“加赛”是指10平以后,需要决定谁是胜者的时候采用的方法。加赛的规则是这样的: 第一局:先赢三分者为胜者 第二局:先赢两分者为胜者 第三局:先赢一分者为胜者 第四局(如有必要):一分为胜者 所以从上述规则可以知道: 首先,加赛是没有分的; 其次,加赛采取5+1或7+1形式,即先赢5分或者7分者为胜利。 而比赛进行到多少分才算“超过十平”呢?规则上没有明确规定,不过一般来说,一场比赛打到十几分,甚至二十几分已经是比较正常的了。所以所谓的“超过十平”其实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 从上述分析,我们不难发现: 只要不是太臭的棋,双方每盘比赛的比分一般都接近20:20,甚至是30:30。在这种情况下,采用5+1或者7+1的形式来决出胜负其实是再公平不过的了。如果采用53+1或者64+1的话,那才是真正对败方不公平。因为那样的话,输的一方实际上是被对手一直压着打了整场。 当然,最公正的办法应该是每一局都打成20平之后,然后连续猜先决定谁先发球(也就是轮流发球制)。但那样的话,时间消耗太大,估计没有哪个教练会这么傻。
赞同 851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4/5/31 20:59:37 一场比赛在第五局开始或在偶数局结束后,双方应更换方位。运动员每次在本方场区可以站在任意半区内击球,整个比赛场区为运动员合理击球区域,并可在区域内自由跑动,另一方不得阻碍也不得干扰。
在一场比赛中,从第五局开始或从某一双数局结束起,任何一局每当一队先得1分时,应实行本局的第一次方位交换。以后,每得一分就交换一次方位。交换方位的时刻应为一决胜局结束时,一方运动员应交换场地,并以此决定第一发球权。如裁判员发出“准备”口令后运动员已进入场区,双方即不得再提出更换球拍拍面、球服和场地(决胜局中也不得交换场地)。
发球、接发球和交换发球权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执拍手的手掌上,手掌张开和伸平。发球时,抛球从手掌上向上直接竖起,不得使球旋转,并让球在不执拍手的手掌上空自由地落下,球跌落到球台边缘以下时才击球,使球触球台面后直接落到对方球台的半台区域内,如果球在发球触球台面后触及了接球台的半区内,但触及了接发球台区的侧向边线,应判失分,判对方得1分。发球结束时球板应有向上的动作,以免被对方认为是用球板挡住看不到球从手掌上向前平直地抛出。
一局比赛开始时,发球和接发球以及随后的对合法还击,对方运动员必须站在他各自台区的后面,但不得妨碍对方发球或还击。例如发球时,接发球台区内有运动员身影存在。
运动员在他的球台对准的任何一侧或离网更近的一侧击球,但不得碰到球台端线。一局中,当一方运动员失掉1分后交换发球,即失分运动员接发球,另一方改为发球。如果这方运动员又失掉1分,则发球方改为另一方发第2个球,依次类推。每一运动员可以发1个球,双方各发1个后(如双方均为单数发球权)或各发2个后(如双方均为双数发球权)交换发球。
一局中只有一名运动员发球和还击时,此员站在他本方台区的右半区内,并按次序,先从右半区发到或接到对方的右半区,接着再从左半区发到或接到对方的左半区,如此交替进行,每人每4个球为轮。这一方失掉1分,另一方运动员发球,则在自己的左半区内发球或接球,反轮时由右半区开始发(接)球,其先后次序和方式与前一场对方发球相一致。
在一局中双数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时,须站在他本方台区的左边发球或接球,当失掉1分后由另方单数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则站在自己台区的右边发球或接球,双方运动员应交替进行,每人每2个球为轮。发球员须在裁判员报完分后15秒内发球,超时判失此分。发球后,双方运动员按次序相互还击,击球后球有向上的动作,不得用球拍面遮挡球,运动员必须在球从本方弹起后的空中(即未触及本方台区)还击。如果球落在球台上被触及,判失分。
运动员对所击出的球有向上的动作,即使触及网或网柱后,仍要继续比赛,如果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或触及本方台区,判对方胜1分。
赞同 496 喜欢 收藏发布于 2025/1/2 0: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