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冠军政府给多少?
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基金会对获得奥运会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重奖,奖金额在20万到100万人民币之间。比如北京奥运会获得金牌的马龙就收到家乡政府的100万奖励。
国家体育总局对在奥运会获得冠、亚、季军的运动员,分别给予35万、25万、15万人民币的奖励。这一块,体育总局是根据所属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报送的拟获奖运动员和教练员名单和数额,在不超过规定限额的情况下进行审批的。如果运动员在奥运会获得多项冠军,国家体育总局只会按照单项的奖励标准来重奖一次。比如,田径运动员刘翔在2004年雅典奥运会获得一万米冠军之后,在2007年底又获得这个项目的冠军,那么刘翔只能享受一次35万元的重奖。
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家乡体育行政部门也要给予重金奖励,比如获得金牌的乒乓球运动员马龙出生于天津,那么天津市体育局和体育基金也会给予重金奖励,额度在20万到100万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