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什么会议?
1.国际足联代表大会 2.国际足联理事会(国际足协的执行机构,由10人组成)
3.亚洲杯赛 4.奥运会足球比赛 5.世界杯预选赛及决赛阶段比赛、世界杯俱乐部冠军杯赛及其各阶
段赛事(亚足联负责) 6.世界青年足球锦标赛(U-20 世界杯) 7.世界少年足球锦标赛(U-17 世青杯)
8.国际足联各国联赛联盟联席会议和各地区联合会代表大会 9.世界俱乐部杯赛(亚足联负责);国际足联世界冠
军杯及其各个阶段比赛 10.女足国际足联的会议,一般称为代表大会或全会。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 机关,每两年举行一次,由各会员国按其国籍人数比例进行代表选举产生。全
会须有半数以上的国家代表团出席方能召开;决议须经参加会议的国家代表团过半数通过始能生效。
代表大会的职权如下:
审议报告;修改章程,制定和修改竞赛规程,审批各项计划;决定新
加入国际足联国家和个人会员的资格等。大会期间还选出主席、副主席、委员以及执行委员会成员。
国际足联主席团共有13 人,由6名常设理事和7名非常任理事组成。6名常任
理事分别是现任主席阿维兰热、副主席伊恩·道森、前总统阿伦·布雷切特、费尔南多·马图斯和大卫·蒋以及副主席候选人罗伯特·韦勒。7名非常任理事任期均为2 年,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包括亚洲、欧洲、中南美和非洲等地。他们分别为塞内加尔体育部长埃马纽埃尔·迪亚洛、墨西哥足协主席胡安·卡洛斯·克鲁兹·奥索里奥、意大利足协名誉主席西尔维亚·吉拉乌塔、秘鲁奥委会主席贝尼托·古铁雷斯·德弗雷亚斯、阿根廷足协主席豪尔赫·阿莱曼、澳大利亚足协主席约翰·霍顿和新西兰足协主席大卫·达菲。根据规定,在国际足联主席、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该协会派出的非常任理事担任代主席。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它受执行局领导并向全体会议报告工作,执行局的决议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有关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执
行局每年举行两次会议,由主席主持,也可视情况需要增加特别会议,并可根据提议召开代表大会。
国际足联理事会实际上就是国际足联执行局的工作机构,由15~25人
组成。这些人中,除10人为固定理事外,其余都是理事会的候补理事。还有一名荣誉理事。理事会和候补理事均由国际足联执委会任命。理事会一般每年举行两三次会议,讨论有关问题并提出建议供国际足联执委会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