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几年中国重返奥委会?
1979年,国际奥委会主席萨马兰奇访问中国,这是自1958年奥委会断交以来,首位国际奥委会主席对中国的访问。 当时的中国刚刚结束文化大革命,百废待兴;而奥林匹克运动因为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抵制等事件遭受沉重打击,处于低谷状态。两个“破败”的领域在时隔23年后再次有了交集,这次会面被看作是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破冰之旅”。 会面的过程中,萨马兰奇主席向中国政府提议,可以建立一支由教练员、运动员和体育官员组成的赴西欧训练队,以促进双方体育领域的交流。这个建议得到了中国政府的积极响应。于是,从1979年起直至1984年,由中国运动员组成的多支训练队陆续赴欧洲训练和学习,参加当地的各种体育赛事,这也为后来中国回归奥运会并实现奥运奖牌零的突破打下了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当时中国已经恢复了在国际上的活动,但台湾当局仍然以奥委会名义参与,并在香港设立了“中国台北奥委会办事处”。当中国政府决定组建赴欧训练队时,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借口,最初打算派遣队的计划就搁浅了。直到两年以后,才正式派出三支队伍,原因是要“加强同亚洲各国的友好往来和联系”。这三支队伍分别来自亚洲参赛。
1979年11月25日至26日,在日本名古屋举行的国际奥委会第83届全会,经过动议案、反议案、辩论、再辩论、表决、再表决,最后以举手投票方式(赞成39票、反对33票、弃权3票)通过由美国蒙大拿大学校长布伦戴奇代表36个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提出的恢复中国奥委会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席位的决议。这个决议是尊重奥林匹克宪章的。决议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为中国的唯一真正的全国性奥委会,它是在中国有代表性、被政府承认的、独立的国家奥委会,它在组织上和财政上完全自主,同世界上其他奥委会有横向联系,可派运动员到其他国家和地区参加比赛;在国际性的重大比赛中,它的运动员可以代表中国,以中国为祖国;它可以参加夏季和冬季奥运会在内的各种奥林匹克活动;它的全称为CHINESEQLE(中文简写‘中国奥委会’)在国际上简称为CHINA;台湾地区运动员和教练员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奥林匹克委员会领导,可组成台湾体育代表团,参加国际体育比赛,在参加比赛时,不得称‘中华民国’,不得使用台湾当局的国歌和国旗(青天白日旗),台湾体育代表团名称为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
这就是著名的“名古屋决议”。这个决议在台湾当局横加阻挠、阻挠无效之后,被迫承诺了三个条件后,才得以通过的。
台湾的奥运代表队名称,至今仍沿用原来的CHINATAIPEI (中台),而非决议所指的CHINESE TAIPEI(中华台),台湾在与大陆往来中仍然使用台北(Taipei)。在1980年普莱西德湖冬奥会和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上,台湾体育代表团的团长仍然是“中华民国中央奥林匹克委员会”委员长魏hw24。从1984年洛城奥运会开始,台湾的奥运代表队名称开始使用CHINESE TAIPE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