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记分单如何填写?
正题 比赛结束后,记录员应请队长和裁判长确定比分并签字,然后由记 录员填写“成绩表”的有关内容。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1. 参赛队名及队员姓名(需签别名时,应注明); 2. 日期、时间; 3. 比赛结果(应写明每场比赛的胜、负、弃权情况并加盖印章);
4. 总积分数; 5. 每场得分、失分; 6. 局分、小分; 7. 每球得分制中应写明每一局的比分及每一分的得失。
“成绩表”须连号,字迹清晰端正,不得涂改。必要时可附页说明具体情况(如用洋装纸记载,则第一页打印题目,以后各页依次登记)。
在比赛结束时,应将“成绩表”交与主席或负责人审核,并在其签字后报请仲裁委员会核准。经核准无误后的成绩方为有效。
比赛期间还应写出“竞赛成绩报告单”,内容包括:
1. 参赛队数和名单;
2. 比赛场次和使用器材的情况;
3. 每场比赛的比分、局分、小分和失分原因;
4. 对违反规则的处罚决定和理由;
5.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竞赛成绩报告单”须经仲裁委员会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