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大乐透假吗?
我买体彩大乐透3年了,中过一次追加二等奖1000万(追加免了个人所得税,所以是税前)。 这笔奖金是我和我老婆一起中的,记得那天晚上9点多钟,我正在家吃饭,手机突然响了起来,我一看是省中心的电话,瞬间激动起来,赶紧接起,“你好,我是某某,请问有什么事” 对方告诉我,我的号码中了大奖!当时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反复确认。
当得知自己真的中了1000万的时候,我兴奋的不知如何是好!! 当晚睡不着觉,心里既激动又害怕。第二天,我们一大早赶到省中心兑奖,由于是追加一等奖,需要验票,所以等了很久。 当工作人员把沉甸甸的彩票递给我们的时候,我接过来看了看,真的是自己的号码中了头奖! 随后我们办理了兑奖手续。由于是第一次领这么大的奖,很多流程都不是很了解,多亏了工作人员的耐心讲解。虽然期间很多环节都令人紧张不安,但是最后的结果还是令人满意的。
虽然这笔钱够我们一家人花一辈子了,但是我并没有因此而挥霍无度,该做的事还是一如既往的做,只是以后买彩票会更有把握一些,毕竟那可是我一生的积蓄啊! 大乐透我还会一直买下去,希望有朝一日能中个大奖,彻底改变我的生活状态! 最后我想说,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就像这大乐透一样,有人因此致富,也有人因此破产。 所以,我劝大家,不要只看到别人中奖了就羡慕不已,也要看看那些没中奖的人,他们也是大几千分之一啊!
经国家财政部批准,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决定对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发行,中福彩公司采用专业设备和技术在“中国福利彩票即开票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摇奖的“超级大乐透”即开型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彩票”。
根据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关于联合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的有关规定,本着双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福利彩票和中奖彩票兑付资金。
二、乙方负责“超级大乐透”即开型福利彩票的销售,并对所销售的彩票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如发现残、次、废、损票及其它质量问题应立即封存,及时向甲方通报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民政部(〔98〕民社字第57号)关于严禁彩票投注者(购买者)购买(销售)即开型福利彩票的有关规定。
四、乙方对兑奖者应认真进行核对,并在中奖彩票相应奖级的“刮开区”加盖本店开奖章,按规定进行奖级兑付并及时上缴中奖归集资金,彩票的中奖归集金提取比例为单注中奖金额的8%。兑付资金暂由乙方在代销费中垫付,待甲方逐日归集资金到达乙方银行帐户后5日内由乙方财务部门及时将兑奖资金返给兑奖销售点。
五、经甲乙双方核算乙方代销费为彩票销售额的8%,双方各自承担双方所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六、“超级大乐透”面值20元,每本10张,售价200元,2007年5月17日在北京地区首发,上市发行期号为:12154000-12157200,每期印量4000本,共发行320万张,总市值为6400万元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务院(第386号)令、民政部(〔98〕民社字第19号)和(〔98〕民社字第57号)文件及北京市民政局(京民彩发〔2002〕31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八、如因国家政策变动或特殊原因须变更合同时,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共同变更协议内容。
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双方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调解,或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及向北京市有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2007年5月17日始至2007年8月16日止,合同到期后,甲乙双方按国务院第386号令及国家民政部〔98〕民社字第57号等文件精神履行各自的职责和义务。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