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裁判穿什么?
现在国际足联规定的正式比赛服是三件,分别为主裁判服装、边裁判服装及第四官员(替补裁判)服装 三人制则只有两件 1.上衣,颜色以白色为主,但亚洲地区允许穿着与球场地面颜色相同的上衣; 2.裤子,颜色通常为黑色或深蓝色; 3.球鞋(鞋钉长度不超过9毫米),颜色通常为黑、灰、浅黄等中性色调。 第四官员的装备与其他边裁一致。在比赛中更换裁判员时,新裁判员必须穿着备用裁判员的服装前往场地。
一、主裁判服装 (一) 帽子
1.颜色以黑色为主,但亚洲地区的赛事有时也采用与球场地面颜色相配的颜色;
2.尺寸要适合戴用者的头型;
3.有可调松紧带固定帽舌,不得使用拉绳系结;
4.不能带有任何商标标志;否则将视为无效裁判设备。
(二) 背心
A、背心的颜色为亮黄色,且背部有反光条,该反光条的颜色应为红/白/蓝相间,并印有“FOOTBALL REFEREE”字样和编号(数字和字母均为大写);注意:在1970年以来举行的世界杯决赛阶段赛事中,背心的颜色改为天蓝色。
B、肩章宽6厘米,主色为红色,中央饰有国徽图案,在两个肩章之间应印有国际足联的会徽,背心的其余部分应是白色的。
C、背心的下摆处应有可调节长度的松紧带,以便根据裁判员的体型进行调整。 D、衣袖上的标识:当比赛在亚非等地区进行或比赛双方球队身穿与球场相同颜色的球衣时,可在背心上加印国际足联认可的标识(一般为赞助商的标识)。但在世界大赛(世界杯、奥运会等)中严禁出现此类情况。
E、胸前的号码应使用国际足联指定号布制作,其形状为长方形,号布上印有国际足联规定的数字及相应说明,大小应与足球场上其它官方标识的大小相适应。 (三) 裤子 A、颜色为深色,如黑色或者藏青色 B、具有拉链、裤袢和可以调节大小的绑腿 备注:1950年之后的国际足联赛事中,此装束被引入到各项比赛中去。当时使用的还是西式裤子,这种款式一直用到60年代中期,才逐渐被现代的短裤所代替。
C、除主裁判外,替补裁判的裤子与边裁的一样。主裁判由于要随时在场上跑动,因此他们的裤子要比边裁的短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