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打手怎么界定?
关于手球,国际足联的规定是,比赛进行中,除守门员外,任何队员违反下列规定之一即为犯规: 用手或臂部拦球;
在对方传球时,故意伸腿破坏,即便没踢到球,也是犯规;
冲撞守门员。(这一条和规则中规定冲撞裁判是一样的) 根据这些原则来判罚手球: 1.如果守门员在禁区内,手对球的触动是否犯规就要看触动的时机了——如果是在扑救的时候,是不犯规的;但如果已经接到球准备开大脚/长传的时候,手碰到球就是犯规;
2.非守门员的“手”与“手臂”都有严格的定义,不能随便用“手”去解释“手臂”——比如,在抢断的过程中,胳膊碰到球,不犯规!如果是上臂,也就是小臂与大臂之间的那一段,碰到了球,也不犯规。只有小臂碰球才构成犯规。 这个判断标准就很有意思了……大家以后一定要好好观察一下对手的小臂,注意它的具体位置。
3.最后一条是冲撞守门员。其实这条很模糊,主要是为了照顾守门员而设定的。一般情况下,除非门将站在门前准备接球,否则冲撞门将是绝对要被判犯规甚至吃红牌的。但是,像上面说的那样,因为门将的特殊地位,有时候也会酌情考虑。 举个例子吧。
A队在一次进攻中被B队的后卫解围出了边线,A队发角球,此时B队的门将在禁区里持球准备接应队友,结果刚一抬头就被身后的A队前锋撞了个跟头,裁判没有任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