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乒乓球设几名裁判?
现在国内比赛一般是4个,国际比赛是6-8个。 正选裁判3名,候补裁判1-2名 主裁(红衣)负责全场比赛的裁判工作并确定比赛进行与否。副裁(绿衣)协助主裁工作。记录员(黄衣)负责记录和判分。
替补裁判 发球官员 根据上座率,一般由2人担任。主要职责是:根据比赛进行期间的具体情况,决定并执行发球的先后顺序以及每次发球是否有效等。 竞赛主管 一般由上级单位领导担任,主要负责赛前与赛中的工作,确保各比赛项目顺利进行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竞赛委员 一般由省级以上协会的常委、副主席组成,主要负责对报名名单核对,确认运动员参赛资格,以及对重大赛事的比赛结果做出最终判决。 仲裁 一般由地方仲裁委员会或上级协会指定人员担任。 裁判长、副裁判长 一般由地方仲裁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者上级协会相关人员担任。主要职责是主持裁判员的训练和学习;检查裁判员的工作情况;协调裁判员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裁判员 一般为中级职称以上。主要是现场执裁比赛,以判断球员的各种犯规,以及决定比赛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