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积分是什么?
2017年8月份,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竞赛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指出,国家对各类体育竞赛实行管理。
国家体育总局负责制定体育竞赛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国竞技体育竞赛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竞赛管理工作。 群众体育组织根据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办法和制度,组织群众参加体育竞赛。
《办法》明确,体育竞赛分为体育职业(专业)竞赛、体育业余竞赛、小项测试赛和体育社团举办的竞赛等类别。其中,体育业余竞赛和小项测赛由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体育职业(专业)竞赛由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办法》还提出了申办体育竞赛的申报程序与要求,明确了对申办单位及参赛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比赛的时间、地点、项目以及经费来源、财务核算等作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同时指出,举办体育竞赛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体育竞赛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对违反规定的举办体育竞赛,或者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及违反竞赛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 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体育竞赛名次的,撤销其名次,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