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体育局局长有啥权利?
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工作,向本级人民政府、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2、管理体育行政部门的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方案,决定内部机构人员的配置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
3、根据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本单位的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和使用本单位的体育经费和资产,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本单位的体育器材的报废和基建项目的实施;
4、提请或任免、聘任或解聘本单位所属机构的负责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